粤能油气函〔2019〕332号
汕头、佛山、梅州、东莞、湛江、茂名、清远市发展改革局:
《汕头市发展改革局关于汕头市序号15#编码15#序号17#编码17#加油站规划点新建规划确认的请示》(汕市发改〔2019〕143号)等7市21座加油站规划点确认的申请文件均悉。经研究,函复如下:
	
规划确认延期
(一)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、满足周边群众用油需求,同意东莞市1座加油站(广东省动劲水上加油站有限公司)在原规划确认批复有效期上延期一年(详见附件)。
(二)请指导申请企业抓紧向自然资源、应急管理、生态环境、气象、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。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《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》。
专此函复。
	
广东省能源局
2019年6月6日
	
附件
		
	
新建加油站规划确认延期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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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序号  | 
				
					 地市  | 
				
					 加油站名称  | 
				
					 申请企业名称  | 
				
					 所在路段  | 
				
					 成品油零售体系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(2016-2020年)序号及编码  | 
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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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		 1  | 
				
					 东莞  | 
				
					 广东动劲水上加油站有限公司  | 
				
					 广东动劲水上加油站有限公司  | 
				
					 东莞市寒溪河大桥附近水域段(23°04'04"N,113°51'07"E)  | 
				
					 附表3:序号2#编码13GS02#  |